税务研究 1998年 第4期
税收与法制
试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上一篇 下一篇199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实施,将税收征管工作全面纳入了条文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依法治税创造了条件。实施以来,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新的情况,对《征管法》进行了一次修改。随着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试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作一探讨。
一、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法律法规不严密、不具体,弹性大,可操作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