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6期
工作研究
关于“两税”收入与GDP增长挂钩若干问题的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工作的加强,“两税”收入逐年稳定增长,这对保证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研究“两税”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增长的比例关系,掌握“两税”增长规律,建立科学的“两税”计划指标计算依据,是当前加强税收计划管理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本文就“两税”收入与gdp增长比例关系的几个问题作一分析探讨。一、“两税”与gdp挂钩的可比口径问题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增长离不开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税收收入总量及其增长速度。在一定的税率水平下,税收增长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基扩张。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加值作为课税对象,消费税是以应税商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作为课税对象,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gdp中应税商品或劳务增加值的增长,必然带来"两税"的增长。根据对1994年至1996年"两税"增长与gdp增长数量关系的分析计算,"两税"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呈正相关关系,且相关度较高。因此,"两税"与gdp挂钩有其科学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