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7期 工作研究

企业改组改造中所得税若干问题的探讨

刘磊 上一篇 下一篇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并强调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这为我们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实际上,企业改组、改造自80年代末期就已展开,近年来这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十五大的战略部署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提出的奋斗目标为加速这一进程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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