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费分流改革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收入的绝对额逐年大幅度上升,但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逐年下降,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税外收费却连年大幅度上升。在我国目前的政府收入中,税收收入低于收费收入,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本文将分析其形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一、税小费大收入分配格局的成因
(-)收费膨胀有多种复杂因素
长期以来,税外收费的大幅度上升和膨胀,有其主客观的多种复杂因素,主要是:
1.经济体制改革和宏伟的现代化建设工程对资金的巨大需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和经济建设对资金的需要量越来越大,而在收入分配中,历史欠账又数额累累,财政面临着巨大的资金需求压力。正常的税收收入,缺乏适应形势发展的收入增长机制,甚或在逐渐市场化的收入分配中,筹集收入的能力还有所削弱,税源流失多,不能满足资金的需要,从而促使各级政府走上多渠道筹资道路。先是中央征集了属于预算内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994年1月1日后正式停征)及其他专项收入。同时,实行了扩大地方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自主权的改革措施,增加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允许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提供有偿服务,以增加收入;对行政事业单位更多地实行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和企业化管理制度;并陆续出台了铁路、公路、电力、民航、邮电附加、社会保障基金、乡一级的五项统筹、村一级的三项提留、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等等预算外收费项目,允许地方部门收费,鼓励为单位创收,但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地方在事权扩张的同时,既然对收费、集资、建立基金有很大自主权,而税收立法权则完全集中在中央,因而地方必然把扩大收费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在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监督管理的情况下,部门、单位也难免要运用其自主财权扩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