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信息激励理论与优化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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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是近年来重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研究领域。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米尔利斯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威廉·维克里研究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激励经济的理论,为信息经济学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确实,在我们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新古典经济学假定的基本前提之一,即信息是充分、完全的,行为是确定的。决策者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充分、不完全的,非对称信息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市场上某些参与者拥有、而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如政府并不了解企业、家庭的具体情况,人寿保险公司也不了解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税务机关不能充分掌握纳税人具体纳税能力的信息,这类现象称为外生信息不对称。如雇主不清楚雇员是否在积极工作,行政机关首长不了解下属是否在认真扎实地完成任务,这类现象称为内生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私人信息的存在,必然会降低制度的效率,扭曲经济政策和对人们的激励作用。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扭曲效应问题,在外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或契约,以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诱导他人“讲真话”;在内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行为,形成“不偷懒”。实际经济活动中,如何解决“讲真话和不偷懒”的问题,信息经济学从实际经济活动中概括归纳出了一种模型,也就是委托人——代理人模型。这里委托人——代理人的关系是泛指任何一种非对称交易或关系,交易或关系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不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非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模型的叫逆向选择模型,逆向选择就是指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交易中总是趋向尽可能选择有利于自己而不是别人;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模型的叫道德风险模型,所谓道德风险(或称败德行为),就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时,往往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要回避由于非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关键是要设计一些最优合同或契约(机制)。这些契约设计或机制设计应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激励问题,通过机制设计使得所有经济活动参与者追求自身利益的客观效果尽可能与社会目标一致,从而增进整个社会福利。二是信息问题,以尽可能少的成本将不被对手或公众所观察到的私人信息揭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