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4期 法制经纬

以身试法的代价和警示

——江西弋阳税案追踪

冷肖   上一篇 下一篇

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突出。正因为如此,一些不法分子便把目光纷纷盯在发票上,千方百计在发票上做文章。他们将发票当作“聚宝盆”、“摇钱树”,企图通过“一张张”、“一本本”发票来获取“万利”。

  1997年,在“金华税案”的审理阶段,浙江永康人应洪福、应尚中等人,偷偷转移到赣东北老区———江西省弋阳县,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潜逃近两年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缉拿归案,检察机关即将向法院起诉,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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