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9期 税收国际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简要比较

刘荣 单位:天津财经学院财政系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相比,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美国开征个人所得税历史较长,其间几经变革,个人所得税现已成为美国联邦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起步较晚,但收入增长速度非常快,被认为是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税种之一。笔者希望通过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与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现实差异,找出对我国未来个人所得税制建设的启示①(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都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其税收制度不尽相同。联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0%左右,税收制度最具代表性,为了便于分析,本文中只选择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与我国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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