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8期
综合
刺激经济发展 德国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上一篇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与销售税(原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是德国财政收入的三大支柱。2000年,德国各级政府税收收入为9210亿马克,其中企业所得税为440亿马克,占税收收入总额的4.8%。
按照德国法律,各类形式的企业法人,包括合伙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德国的税法复杂且多变,常常是换一届政府就对税法进行一番改革,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970年的56%到2001年的25%,期间调整过5次。2000年,德国社民党、绿党执政联盟推出了大规模的税改方案,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