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8期
摘之摘
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币服务”,虽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也是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应当大力弘扬。而“为人民币服务”却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必须严加治理。
“有些部门,不收钱不办事,千方百计为人民币服务。有些人以权谋私,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四川省绵阳市市委书记杨海清在市委常委会上宣读群众来信时痛心疾首地说。
信中反映,某市民开了一个茶园,文化局每月收文化管理费200元;工商所每月收工商管理费150元,但营业执照领了十几次都没有领到,不得已只好先开业,这时工商人员来了,开口罚一万元,讨价还价后罚了300元;茶园被盗,报案后要交2400元治安管理费;卫生执法检查大队每月收检查费10元,年初一次收完;卫生防疫站每两年检查一次,每次收费8000元,好说歹说同意收2700元;开业前门口允许停车,后来交警安了禁停标志,内行人指点要去“进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