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1年7月19日 国税函 [2001] 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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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2001年6月30日之前逐步停止其模拟网的通信业务,为支持集团公司加快发展通信业务和技术进步,使模拟网退网造成的减收因素尽可能在缴纳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予以消化,现就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造成的资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7〕190号)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允许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