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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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税制改革理论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授予了米尔利斯(mirrless)和维克雷(vickrey),以奖励他们对于最优税收理论所做的卓越贡献。对于最优税收理论的研究,一直是以一种规范的理论方式来进行的。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edgeworth)基于4个假定给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税制设计;1932年,庇古(pigou)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涉及到了完全均等的收入分配对劳动的反激励效应;他的学生拉姆齐(ramsey)早在1927年就发表了《对税收理论的一种贡献》,他关注更多的是税收效率方面的问题,即对具有不同弹性的商品应该怎样征税;米尔利斯和维克雷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引入数学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激励效应,并且巧妙地处理了效用、物品与闲暇的关系以及引入拉姆齐的观点,最终解决了最优税收理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