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2期 税收征管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优化的若干问题

潘刚 黄润良 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现行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是随着客观经济税收环境的变迁和税制的改革而形成的。这个模式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促进了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对优化税收环境作用明显,基本上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脱节、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人意、漏征漏管户居高不下等问题。本文从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出发,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优化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在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优化过程中须正视“五对矛盾”,在理论探讨和实际论证中要谨防“六个过分”和“六个忽视”

(一)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领域存在的“五对矛盾”

1.新税制的超前性与征管手段的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税收征管仍处于传统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学化转换的过程中,信息传递、反馈、共享的速率和程度较低。主要表现在:税收征管仍然依靠纸介质手工作业,征管方式未能从根本上脱开“粗放式管理”和“人海战术”的羁绊。运用“金税工程”实施交叉稽核虽然有助于加强专用发票监控管理,但受到经费不足、信息反馈周期长等因素的限制,特别是专用发票数据的采集方式及传输时效性与信息时代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的流转速度相比,与虚开专用发票犯罪呈团伙性、智能性、流动性的新特点相比,仍处于被动、滞后状态,征管手段的相对落后性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功能的超前性的矛盾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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