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种结构与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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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稳定增长是各国政府追求的主要经济政策目标,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政策工具选择上,各国政府都毫无例外地非常重视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干预。税收作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发挥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优化税种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关于经济增长的基本认识
经济增长理论始于1939年哈罗德发表的《论动态理论》一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迅速发展。系统地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增长,尤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经济增长,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尤其是我国经济学的首要内容。经济增长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高度结合的概念,它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物质技术基础、经济实力和经济运行状况以及民族生存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的现实条件和蕴含的潜力。经济增长不仅表现在量上,而且应该表现在质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经验教训,追求高质量的集约型经济增长。笔者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经济增长,不仅要在量上提高国民收入和人均国民收入(或者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而且要在质上改善和提高国民收入或者国民生产总值的结构,即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我国要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战略性意义的根本转变,其中之一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即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大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顺利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的重要方式。从经济体制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变粗放型为集约型,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从社会生产目的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向结构优化要效益,向规模经济要效益,向科技进步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效益。这两方面的结合构成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完整内涵。当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差和经济增长缓慢表现在税收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种结构不够优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