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9期 税收征管

关于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改革探索

钱宝荣 上一篇 下一篇

“九五”期间,浙江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坚持“探索、实践、创新”的精神,沿着实现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征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浙江省国税系统的发展优势。进入21世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的新要求,立足浙江省实际,再次提出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征管体制的新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和探索,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改革的简要回顾

在“九五”后3年,浙江省国税系统全面开展了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为主要特征,以规范税收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优化干部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构建了具有浙江省国税系统特色的“一项制度、四大体系”税收征管格局,在县(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征管新模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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