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9期 税收征管

对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曾飞 葛开珍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以城市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改革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城市发展迅速,城市化最高的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紧追其后,就是城市化程度较低的江西省,也已全部撤地建市。城市化过程是一个人口、经济和社会活动相对集中的过程,这使得第二、第三产业在城市可以带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应吸引下,趋向于城市布点。而现代经济发展的特点是第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高比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向城市走,税源向城市走,未来税收的增长,也将由城市经济发展所决定。

现代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了税收征管的重点在城市。因此,目前在各地开展的新一轮征管改革,实质上也是以城市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信息化加专业化的方向,构建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新格局。改革的主要内容为:(1)调整机构。按集中征收的要求,一个市区内只设一个征收机构,撤销城区内全职能的区局和直属局,按行政区划,兼顾重点税源情况,设立若干管理区局和重点税源管理局。撤销城区各区局、直属局内稽查机构,设立直属于市局的稽查局,实行城区范围内一级稽查。(2)重组业务。征收机构负责全市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税收计会统和票证管理,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组织收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对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税务管理、发票管理、金税工程管理、零散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承担税收收入任务。稽查机构主要负责查处涉税案件。(3)推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按照ctais要求,建立数据库和税收管理网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据,实现征管信息集中处理和共享。明确有关权限,锁定基层税务人员进入计算机系统只能使用信息而不能随意删改。(4)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主要方式为远程电子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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