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2期
基础理论
收入分配理论、现状与调节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一、收入分配理论概述
(一)西方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
1.早期西方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
⑴古典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
古典经济学以威廉·配第为创始人,后经亚当·斯密的发展,及至大卫·李嘉图的完成,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地租、利息和土地价格等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价值是社会上一切收入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中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此后才在各阶级中进行分配,从而使生产物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地租等形式。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劳动者获得工资,工资等于维持工人及其家属生计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资本家和地主所获得的利润和地租都是商品价值超过工资的余额,社会上一切非生产阶层的收入都来源于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工资、利润、地租存在着反比例变化的关系,工资增加,利润下降,地租提高,利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