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2期
工作研究
将纳税评估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1998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国家税务局将纳税评估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5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实现对国税系统主要税种的全面评估,从而加大了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提高了征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精简指标和程序。ctais上线运行,催发了“征管、人事、机构”三项改革。为了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组建税收评估管理局,各区县局成立了纳税评估科,基层分局设置了纳税评估岗位。明确规定,市、县(区)税收评估管理局(科)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是抓好纳税评估的职能管理部门,同时,负责跨区域、跨行业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重点做好评估软件的推广、行业峰值的测算、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评估工作的督导等工作。税管科、基层管理分局是实施纳税评估的主体,实施具体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监控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形成了专家指导,评估科、税管科、基层分局全员参与的操作和有效管理的运行程序,解决了人为地将评估工作与其他工作割裂开,评估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奠定了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