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2期
外国税收及借鉴
发达国家税收信息化概览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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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从上世纪60年代起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税收征管网络。全国共有4个征收中心,可以处理数以亿计的纳税申报表。实现了从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控制、纳税资料的收集、存储、检索等一系列工作环节的信息化。目前,美国的税收收入中有82%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在税收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重视先进技术的运用,是美国的一大特色。如1997年联邦政府用于税务局技术更新拨付的3.36亿美元中,仅改造税务信息系统就花费了2.06亿美元;1999年,美国开始运用信用卡技术,支付预估的税款;2000年,美国开始采用顾客账户方式,纳税人通过国税局电子报税系统支付的税款可以直接从其银行账户中扣除。最近,美国又启用了一种运用“数据挖掘”信息技术的新的征管软件,极大地保障了信息的真实性,减少了偷漏税现象。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美国也十分重视信息安全法制的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体制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