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2期
业务之窗
加强对委托代征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适应和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一些税务机关在探索和建立新的征管模式的过程中,根据转换职能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将集贸市场税收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代征,由其聘任税款代征员,依法征收税款。这对减少税收成本、防止税款流失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委托代征,并不是放手不管。如果只“委”不“管”。势必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甚至会导致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因此,税务机关必须从五个方面加强对委托代征人员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