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6期
钟税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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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职工取得的这笔奖励收入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钟税官:
我公司由于大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公司决定从企业提留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在产品开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名员工每人奖励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同时将这笔开支作为福利费支出。近日,税务机关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指出职工取得的这部分奖励收入应作为奖金收入,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我公司认为,这部分奖励资金是从公司提留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拿出的,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按照税法规定公司员工取得的奖励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