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6期
业务之窗
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大有文章可做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开放以来,各类集贸市场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集贸市场税收收入虽然每年也有所增长,但与集贸市场销售额增幅对比显得不同步。以福州市为例。全市各类集贸市场成交额1996~2001年均以14.78%速度递增,而国税部门管征的流转税年均递增率仅为9.84%。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监控难度大。集贸市场业户多、流动性大、税源零星分散,现金交易普遍,且个体私营经济普遍存在账证不健全、不建账或建假账,使得税务人员要准确掌握税源比较困难。二是管理不科学。目前集贸市场税收大都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而定额核定上尚缺乏科学、有效的办法,造成定额普遍偏低。三是费挤税。调查中发现,一个10多平方米的小店铺,每月除缴纳税收外,所要负担的租金、工商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10多种费用的数额常多出税款几倍乃至十几倍。四是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常要管理几百户纳税人。另外,有的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的重视度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