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9期 综合

税收文化纵横谈

本刊记者 王平 上一篇 下一篇

2002年6月29日,中国税务杂志社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宜昌市国家税务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现代中国税文化概论》点评暨中国税收文化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多位著名的经济学专家和文化宣传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税收文化这个主题展开了研讨。各位专家从宏观与微观的层面、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税收和经济关系等方面,多角度地探讨了税收文化这一崭新的课题。

税收文化是什么?

一提起税收文化,首先要弄明白“文化”这个概念。“文化”一词在词典中特指“精神财富”,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高培勇引用词典中“文化”一词含义的引申,将税收文化解释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围绕税收形成的精神财富的总和。他认为,税收文化在人类发展过程当中,既是传统的,又是与时俱进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有自己传统的税收文化。同时,税收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制度的变革而不断地处在演进的过程中。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吴俊培教授认为,文化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倾向,是通过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交往方式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理念、审美情趣和价值追求。税收文化则是一种围绕税收形成的意识形态。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中国广电集团秘书长朱虹从宣传部门专业的角度把文化分成了三个层次的概念,第一是大文化,即所有与物质相关的东西,都包含有文化;第二是相对于物质而言的文化观念;第三是小文化,如文化部管的表演团体、图书馆、博物馆等等。他认为税收文化应归于第二层面的文化观念,并举例说,美国人讲的“死亡和税收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种观念,实质可以看作是一种税收文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一般人理解文化是一个价值取向,是以意识形态层面为主的东西。但从定义上看,文化又是无所不包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上的文化可以把什么东西都放进来,物质的、行为的、精神的、规则的等等。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陈东琪也认为文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相对于自然或者说相对于非人类的行为,整个人类行为都可以看作是文化。税收是人类的一种经济行为,税收文化则是研究税收这种经济行为的行为,所以文化在这里可以说是行为学方面的东西。他强调研究税收文化,更重要的应该从纳税主体——纳税人的角度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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