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8期 工作探索

实现国税工作的新跨越

方吉杰 单位:湖南省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坚持治税思想与时俱进,实现经济税收良性循环的新跨越

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税收收入是衡量税务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志,但不是根本的标志,更不是惟一的标志。根本的标志,还是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是经济与税收之间持续不断的良性循环。只有把发展经济、服务经济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保证税收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要落实这条治税思想,当前迫切需要树立两种观念:(1)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税务部门应当积极致力于促进经济的发展。税收来源于经济,经济是税收的基础。从经济到税收应当是税务部门执行政策、做好工作的一条基本线索。为此,一是要从经济发展全局出发,积极为地方党政出谋划策,努力做大地方经济这块蛋糕。二是从征收和管理上扶持有潜力的税源,使其不断壮大。三是严格征收纪律,完善税收计划管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实现经济发展和税收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2)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依法治税应当成为税收工作的落脚点。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是税收工作必须牢牢遵循的宗旨。当前税收工作的难点与重点在依法治税,税收事业发展的机遇与出路也在依法治税。我们要以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实现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的统一,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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