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11期
税制改革
对社会保障税税制基本框架的构想
上一篇 下一篇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远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是要有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目前全国已有一些省市的地税部门接手征收社会保险费,征缴率明显提高,征收成本明显下降,覆盖面明显扩大,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撑,地税部门在整个征缴过程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与税收征管难以衔接。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人员的国际流动将更为频繁,社会保障制度也要更多地考虑与国际接轨,从征收方式、保障待遇以及税收协定上都要考虑社会保障因素。这些都要求我国应尽快改革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笔者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