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11期
论文摘萃
关于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的建设
上一篇 下一篇一、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软件的设计
1.要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设计,集工资管理、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算、代扣代缴、纳税申报及企业自查、税务稽查、税收分析为一体的单项税种的综合性管理系统,要具有独立性,并能与今后的征管系统软件相衔接。
2.要具有广泛的兼容性。要能兼容各种不同的财务软件,保证个人所得税扣缴不与企业端的其他软件系统相冲突。
3.要能满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不同税率、不同减除费用标准的要求和不同计算公式的要求,要具有能汇总下属部门上报数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