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4期 税法解析

税务登记管理—开业登记

姚嘉民 李丽凤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也是纳税人依法享有税收权利并接受纳税服务的凭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的规定,税务登记按登记对象的不同分为三类: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时限、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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