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6期 综合

税费改革:中国农村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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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使农民增产又增收,中国广大农村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可喜景象。但由于农业购销体制没有实现根本变革,时间不长,即出现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民收入增长乏力,负担却与日俱增,农业正税之外的各种收费成为农民生活中“不能承受之重”。有人呼吁把农村合理的收费用税的形式固定下来,用规范农村税费征收的方式减轻农民负担。1992年,农民负担问题较为突出的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开始了自发性的实验,这是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雏形。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组成农村税费改革三人小组进行新一轮改革的设计工作,最终确定了“三个取消,两个调整和一个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并于2000年3月起在安徽全省进行试点。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了出来,使改革步履维艰。但这项改革顺民心、合民意,得到农民的热烈拥护。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农民的呼声,2002年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20个省区市,2003年又将农村税费改革推向全国31个省区市。从自发实验,到个别试点,到试点之路上的犹疑和停滞,再到扩大试点,直至今天的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在前行的道路上充满了曲折。但是,不管遇到多少困难和问题,中央推进税费改革的决心没有改变,税费改革向前推进的步伐没有停滞,探索解决难点问题的努力没有中止。为了全面反映农村税费改革这场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我们通过访谈政府官员、约请专家学者撰稿、记者实地调查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地展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个方面。同时,这些官员、学者、专家也为下一步深化税费改革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为我们展现了中国农村改革的一幅波澜壮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