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10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2003年6月19日国税发[2003]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的使用和管理,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规范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认证工作,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