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7期
特别策划
金税工程:织就增值税的保护网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我国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实施了强力度、结构性的工商税制改革,初步确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的税制体系。新税制实施以来,我国税收收入每年平均增长超过1000亿元。国家财政收入中的95%以上来自于税收,而税收收入中的40%以上来自于增值税。这一巨大成绩的取得,标志着税制改革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