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7期 特别策划

金税工程:织就增值税的保护网

本刊记者 王平 上一篇 下一篇

实践证明,原有的税收征管手段远远地落后于增值税运行的要求,保卫增值税,就必须建立起与增值税先进性相一致的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新型的税收征管方式。

1994年,我国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实施了强力度、结构性的工商税制改革,初步确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的税制体系。新税制实施以来,我国税收收入每年平均增长超过1000亿元。国家财政收入中的95%以上来自于税收,而税收收入中的40%以上来自于增值税。这一巨大成绩的取得,标志着税制改革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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