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8期 经济瞭望

质疑“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关于乡村中国的两种思路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潘维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中国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有两个流行的内涵:一是要求裁官减负、息事宁人;二是要求“海选”乡镇长。本文质疑其用途,指出其代价,提出不同思路。

“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时髦的词。无论做什么事,贴上这个标签就代表政治正确。可是,环顾我们生活的世界,政府体制的革命性变迁,特别是改行普选,经常给社会带来灾难。

笔者也是政体改革的热情支持者。但支配笔者写作这篇评论的思想有两个。第一,笔者主张为解决具体问题而进行改革,反对为改革而改革,特别反对出于某种意识形态目的而进行体制改革。相对于保存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本身并不天然具有合理性或道德优势。笔者认为:体制改革要坚持我国实用主义和渐进主义的优秀传统,对体制变革的代价保持高度敏感,即保持理性,绝不能从价值观出发进行体制改革,特别要警惕那些被称为“普世”的价值观。一旦有人祭起“普世”政治的旗帜,那就表示他们不准备讲道理、估代价、守理性了。当陈水扁口口声声“公投是普世价值”,那表明他开始混不讲理。第二,在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遍地讨伐声中,笔者为之辩护,主张尊重现有的基层政权。尊重基层政权体现了对中庸、自治、无为这类伟大中国政治传统的理解。尊重不仅是对成绩的夸奖、肯定,宽容其错误,认真去理解其发生的落后社会环境,也是“尊重”的组成部分。美国之所以有联邦制和地方自治,源于对蓄奴和种族隔离这种野蛮制度的宽容。传统中国的乡绅自治也是建立在对农村落后宗法制度的理解、宽容、妥协基础上的,尽管宗法制度并不符合官方的选贤任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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