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4期
案例分析
从资金流入手应对新型增值税发票虚开案
上一篇 下一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7月在北京接受“长兴1.09案件”协查任务后,便迅速从全省稽查系列抽调精干力量183人次,成立专案组,经过一百多天的艰苦奋战,完成了协查任务。
“1.09案件”案情复杂、案发时间久、查处难度大,福建省国税稽查部门之所以最终能成功突破,关键是针对新形势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的新特点,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全新的检查办法,即从资金流(特别是银行卡)入手展开检查。
一、“长兴1.09案件”的特点
(一) “1.09案件”的概况
“长兴1.09案件”涉及福建省的企业897户,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5776份,价款36780.28万元,税额6252.65万元,价税合计43032.93万元。在该案中,浙江长兴13家开票公司的实际操作人有13人、中间联系人有72人,由此形成了以吴国晃、施清裁和吴为票为核心的三大犯罪团伙。福建方面有36位受票中间人与浙江长兴三大犯罪团伙相策应。犯罪分子有专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网络,又有一大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间人,他们联络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需双方,相互配合,形成供销一条龙的虚开专用发票网络。他们中有的是双重身份,既是布行的经营者,又是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间人。该案所涉及的税额大,又是团伙犯罪,内部分工周密,而且,案发在元月,通知福建省协查则是七月底,为涉案企业留下充裕的应变准备时间,因此,该案的协查难度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