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期 声音

管管“红头文件”

陈洪锦 上一篇 下一篇

2004年7月1日,《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发文要先报审,“红头文件”被套上了“紧箍咒”。

一级行政机关专门出台一个办法来管红头文件,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滥发红头文件、滥用手中权力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重庆市曾发生过三起“文件风波”:一是“屠宰风波”。2003年,该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低级屠宰场产出的肉品,不能到有高级屠宰场的地区销售。沙区一批屠户到北碚去卖肉时,被有关部门依据文件规定多次收缴。二是“喝水风波”。重庆万州某部门日前发了一纸红头文件,要求将某品牌矿泉水作为下属单位“指定用水”。三是“手机风波”。万州有两个移民开发区的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一个发通知要求中层以上干部统一使用联通公司的手机业务,另一个则要求辖区单位配合支持移动公司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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