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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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4日 国税发[2004]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总局。

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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