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3期 特别策划

免征农业税后看农村

本刊记者 孙一冰 文 图 上一篇 下一篇

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成为2004年的经济亮点。记者在陕西省免征农业税的部分地区调查显示,农业税免征政策已显休养生息的效应,但需要公共财政去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2004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减免农业税的第一年,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四省市全面免征了农业税;浙江、福建对计税土地面积上的粮、油作物免征农业税;另有16个省的268个县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共减轻农业税负担约220亿元,加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约280亿元。通过税费改革试点,全国农民普遍减负30%以上。

村里土地不再被抛荒

孟宪军是西安市未央区罗寨村村支书,今年58岁,上世纪70年代当过生产队队长。孟家5口人种着5亩多地, 2004年孟家经济收入4000多元,其中来自种粮的收入3300元,是个典型的种粮农户。还未到小麦收割季节,孟宪军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了,地里的杂活全由孟宪军完成。他说:“1998年,我家种地的收支基本持平, 2004年赶上玉米小麦的收成都不错,农业税也免征了,每亩能有600元的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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