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2期 经验点滴 赤壁市国税局税务稽查推行“三制” ◎ 孙浩 漆秀山 上一篇 下一篇 湖北省赤壁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推行“三制”,确保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到位。调查约谈制。在下达稽查通知书之前,进行税法宣传和辅导,责成企业自查,并指导企业自查申报。对企业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自纠不究的办法,只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予行政处罚;对于连续三个月申报为零、申报偏低等申报异常户及税负波动较大且税负偏低户,下达《税务约谈通知书》,进行查前约谈了解,制作《约谈调查记录》,然后再实施日常税务稽查,并坚持“一次进户,多方参与,各税统查”的法,切实解决多头进户、多层执法的问题。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