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6年 第9期
调查研究
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政策实施效果
上一篇 下一篇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情况
随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文件的下发,哈尔滨市从2004年7月份开始到2005年12月末,在全市范围内按季度共办理6次退抵税手续。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2004年政策落实情况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共有已认定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3954户,2004年7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投资总额为56896万元,固定资产进项税发生额9661万元,办理固定资产退抵税额7431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进项税发生额的77%,其中,退税6851万元,抵减欠税580万元,结转下期留抵税额2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