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6年 第9期
论文摘萃
农村税费改革对乡村组织运转的影响及解决办法
上一篇 下一篇一、农村税费改革对乡村组织运转的影响
(一)村组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面临新的挑战
近几年,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规定程序性、政策性都很强,部分农村干部一下子还不能完全适应,观念陈旧、方法简单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乡村筹集资金难度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出现滞缓
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村内兴办其他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人均负担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逐步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过渡期内每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数量,2002年不超过15个,2003年不超过10个,2004年全部取消。”这样,不少急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只能停办。打井、修路、修渠等村级公益事业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的减少,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