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3期
税法解析
个税计算和缴纳:改革带来五大变化(附图片)
上一篇 下一篇200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2005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伴随着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和征管办法的出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等有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这样,月工资、薪金所得在16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工薪阶层的税负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相对增加了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前后不同收入阶层税负变化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