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9期
环球税事速览
德国对受控外国公司税收规定做出新解释
上一篇 下一篇德国财政部2007年发表一份文件,对受控外国公司(cfc)税收规定做出新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对设在欧盟各成员国及欧洲经济区(eea)各国的子公司,如具备规定的条件,可以不适用德国cfc税收规定。
凡要求得到规定税收优惠的外国子公司必需是经营实体,不属于“不反映经济实际,完全人为的虚假交易安排”,而且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在子公司所在国从事正常经营活动;2.有一个能力强的管理团队和一批尽职尽责的熟练技术人员;3.子公司所得来自正常经营活动。
文件规定,上述税收优惠不适用于特别外国投资基金的所得以及欧洲经济区内子公司设于欧洲经济区外分支机构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