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10期 环球税事速览

乌拉圭颁布所得税及增值税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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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于2007年6月18日颁布了两项法令,公布了针对第18083号《税制改革法案》的新规定,改革取消或合并了一些税种,对税制进行了简化,对现有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针对出售农产品的征税以及资产税等法规进行了修改,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行。此次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从10%升至25%,资本利得税适用12%的统一税率。

2.公司所得税税率从30%降至25%,亏损可向后结转5年。股息分配按7%课征预提税。

3.对非居民来源于乌拉圭的所得以基本税率12%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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