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11期
税事回眸
税事回眸
上一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涉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纳税服务:一是建立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办税程序,如公开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审批核准事项和操作程序等,形成规范透明的税收执法管理体系;二是推行税务约谈制度,促使纳税人自查自纠,变事后执法型检查为事前辅导管理和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税收管理方式;三是推出企业税收“直通车”、“一窗式”服务,实行纳税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跟踪服务制度,建立预约服务制、专项税法宣传制、纳税提醒辅导制、绿色通道制、税收服务记录制、税收服务回访制,实现税务咨询书面化和服务手段电子化;四是建立查处发票违法举报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公开曝光欠税企业,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为涉外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