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1期 法规选登

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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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第538号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式公布。该暂行条例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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