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9年 第2期 论文摘萃

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对策

陈丽春 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上一篇 下一篇

(一)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应提高稀有、紧缺的不可再生的矿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以促进这些稀有、紧缺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应将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我国的地下水水位日益下降,地下水的无序开发和浪费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而把水资源列入征收范围,有望改变这一局面。

(二)通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对资源的综合利用

对综合利用回收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应给予优惠。对于在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业,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尽可能把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进而实现清洁生产。对清洁生产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给予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等方式的优惠,以鼓励企业进行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做到废物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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