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2期 经验点滴

沈阳市地税局于洪分局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李耀宏 上一篇 下一篇

8月1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惟一一家“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于洪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57人,负责管辖区内9100多户企业、7200多个体工商业户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2008年该局累计征收税费近30亿元,连续4年实现30%增长;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百余项。

规范执法,科学管理,创建人民满意的税收环境。规范岗位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岗位重组、征管流程再造,全面规范了“管理服务、征收控制、税务检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了全局工作有方针、单项工作有目标、具体工作有要求、每个岗位有标准、行政效能大提升。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几年来,该分局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07年至2008年,该分局累计检查纳税户1100余户次,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8亿元,公开曝光20起重大案件;聘请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人代表组建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促进了执法公正。运用信息化成果,提高征管效率。以税收征管为中心,为纳税人创建多功能办税环境,全面实现纳税人网络报税,充分利用信息化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税收征管问题,提高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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