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期
特别策划
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征纳和谐
上一篇 下一篇办税报务厅是一个小窗口,却关乎税务机关的大形象,它是征收的一线,是征纳互动交流的平台。在这样的一个窗口面前,作为税务机关法定职责之一的纳税服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小窗口,大形象,更是纳税服务的大舞台。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纳税服务工作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97年确立优化纳税服务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开始,到2001年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为税务机关法定职责,再到2005年制定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直到目前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我国的纳税服务在健全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手段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与国际成功做法相比,在意识、机制、手段、内容、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的存在不仅不利于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阻碍了和谐征纳关系的形成,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保障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也产生了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