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3期 调查研究

加强专用发票增量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唐宛华 徐培茂 上一篇 下一篇

发票管理,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是当前税收征管中较为繁重的工作之一。200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规定审批权限下放到税务所,地市级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并明确提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商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既要控制发票数量以利于加强管理,又要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从加强发票管理和方便纳税人的要求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简化程序,办理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手续”。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百万元的审批下放到税务所,实现税务所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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