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11年 第9期 税事回眸

税事4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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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出台碳税政策。2011年7月10日,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公布了碳税方案。相关内容如下:1.2012年7月1日开征碳税,起征标准为23澳元/吨,此后每年增长2.5%;2.澳大利亚500家污染最严重的企业需要缴纳碳税;3.碳排放权交易方案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4.与开征碳税相对应,从2012年7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18 200澳元,到2015年将进一步提高到19 400澳元;5.开征碳税将使平均每户家庭每周增加生活成本9.90澳元,为此,政府将给予平均每户家庭每周10.1澳元的“清洁能源专项补贴”;6.开征碳税头三年,政府将下拨92亿澳元的工业补助;7.大多数重工业,包括钢铁业、铝业、锌业、制浆造纸业的业主都将获得94.5%的免费排放权;8.政府划拨3亿澳元专款发展钢铁工业,推动其转型成为清洁型工业;9.政府划拨13亿澳元专款启动“煤矿业刺激就业计划”;10.为发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政府将投入100亿澳元兴建清洁能源金融集团;11.政府将拨出32亿澳元建设澳洲可再生能源机构;12.到2020年前,政府将关闭20亿瓦污染最严重的电力发电机;13.农业将享受碳税豁免,农民将获得相关补助;14.政府将发放少量的补贴赞助社区节能项目;15.2014年7月1日起,大型交通工具以燃油退税被削减的形式负担一定的碳税义务,其他交通工具则无需承担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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