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6期
税事动态
建立四项机制 促进税收收入质量全面提高
上一篇 下一篇建立区域经济与税源分析呈报机制,提高收入协调衔接水平。每年12月结合当年税收征收情况,分析经济对税源的影响、增收点和不利因素,预测次年税源结构和税源保有量,形成税源与经济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按季度对税收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形成季度收入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通过税源分析报送机制,强化了与市政府收入目标的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税收收入的合力。
建立“两级三方”收入分析预测制度,提高收入分析预测水平。市局与分局分别根据收入目标任务对月份收入进行分析预测,市局计划财务科与税源管理科分别从计划统筹角度和税源管理角度进行分析预测。分局收入分析预测以税收管理员和责任区管理为基础,对辖区税源按照纳税人进行逐户明细分析预测,具体到税种、增减额度,并制定主要增收措施。计划财务科收入分析预测参照去年同期和上月税收完成情况以及收入增幅要求,按主体税种和重点行业进行,确定月份收入调度的重点和方向。税源管理科收入分析预测结合辖区税源状况和税源结构,在宏观分析辖区经济增长点、物价水平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其他一般税源进行收入分析预测。计划财务科与税源管理科分别预测后进行收入预测校对,共同查找收入预测差异,制定应对措施。同时,计划财务科将分局收入预测数据进行汇总,比对总体预测与分局汇总预测的差异,提出分局收入调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