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12年 第9期 导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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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已三十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当前,改革进入“深水期”、“攻关期”。在改革的新阶段,人们将视野逐渐从对经济总量增长的关注,转向对民生尤其是对社会分配公平、正义的关注。税收作为调节社会分配的手段之一,受关注的程度不断提升,特别是,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改进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呼声更为高涨。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撰写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实现机制——基于改进纳税服务的视角》一文,对完善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提出建议:我国应当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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