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6期 业务指南

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变化

周忠明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对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同时废止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及《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以下简称635号文)。新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就新、旧预缴申报表的主要变化作一分析:

朱新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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